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导  读 


1.国务院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农业农村部、发改委发布《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3.工信部等六部委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4.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5.住建部、发改委发布《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

6.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7.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8.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9.北京市发布《“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

一、近期要闻

1.国务院: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6/10/content_5695096.htm

2022年06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包括运行年限满20年的供热管道,存在泄漏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其他管道。

《实施方案》提出,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水、供热价格;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来监管周期进行补偿。


2.农业农村部、发改委:发布《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206/t20220630_6403715.htm

2022年6月30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增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取暖炊事,农业生产加工等用能侧可再生能源替代,强化能效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生物质能供气供热供电。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推进沼气集中供气供热、发电上网,及生物天然气车用或并入燃气管网等应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炭气联产等技术,配套清洁炉具和生物质锅炉,助力农村清洁取暖。


3.六部委: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原文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2/art_d07d6da4c3c043f89cc3715df96bddf8.html

6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尽其用,效率至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众的共同理念和普遍要求,节能提效进一步成为绿色低碳的“第一能源”和降耗减碳的首要举措。

《行动计划》提出,在工业园区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供热供气,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充分释放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有序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


4.四部委: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206/t20220628_1328983.html?code=&state=123

2022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于6月-11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提出,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

《方案》将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领域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并明确了各领域整治的重点任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准备、分领域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等四个阶段。


5.住建部、发改委:发布《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

原文链接: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6/20220623_766881.html

2022年6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的通知》。

《工作指南》适用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确定的需开展评估的燃气管道、厂站和设施。具体包括:市政管道和庭院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拟暂不更新改造的球墨铸铁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下同):运行年限满20年的立管,运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的立管;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燃气厂站和设施。


6.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原文链接:

http://www.cac.gov.cn/2022-06/26/c_1657868775042841.htm

2022年6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对账号信息中含有“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内容,或者含有党旗、党徽、国旗、国歌、国徽等党和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严核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重新注册;对注册与其关联度高的账号信息,应当对相关信息从严核验。


7.七部委: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206/t20220617_985879.html

2022年6月13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推动北方地区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优先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利用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

《实施方案》明确,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天然气替代。将清洁取暖财政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整个北方地区,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8.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206/t20220607_1326855.html?code=&state=123

2022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9.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206/t20220601_1326719_ext.html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预计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煤以上。

《规划》提出,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主的生物质锅炉供暖,鼓励采用大中型锅炉,在城镇等人口聚集区进行集中供暖,开展农林生物质供暖示范。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乡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在北方地区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鼓励采取地热区块整体开发方式,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的供暖形式。

《规划》明确,提高燃气、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兼容性,加快完善相关标准,探索推动地热能集中供暖纳入城镇供热管网、生物天然气并入城乡燃气管网继续实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电能供暖,完善产业基础,构建县域内城乡融合的多能互补清洁供暖体系。


二、地方动态

1.北京市:发布《“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

2022年6月2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人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筛选出一批成熟可推广的先进低碳技术,培育一批碳绩效领先的低碳领跑者企业和公共机构。按照不同的试点主体和工作内容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四类试点工作: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低碳领跑者试点、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及气候投融资试点。根据国家要求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需要可适时增加试点类型。


2.河北省:召开“河北省住建领域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助力稳定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积极推动城市供热行业系统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6月29日,长城网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的“河北省住建领域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助力稳定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河北省住建厅积极推动城市供热行业系统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会议提出,加强绿色化建设,构建清洁低碳热源供应系统。积极发展以清洁热电联产为主导的供热方式,优先利用各类工业余热、废热资源,充分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稳步提高低碳热源供热比重。

加强系统化建设,建立高效管网输配系统。加大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对运行年限满20年,存在泄漏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供热管网全面更新改造,有效解决供热管网跑冒滴漏隐患,降低供热输配损耗。


3.内蒙古:召开《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仲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劼,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豹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据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了能源结构优化目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进新能源产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耦合。探索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进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加快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实施清洁供暖。


4.甘肃省: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2022年6月2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发展零碳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换热站、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加快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稳妥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合理调控煤炭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左右。


5.甘肃省: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年6月19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推进太阳能、中深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根据太阳能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提高太阳能利用效率,到2025年,完成中深层地岩热清洁供暖建筑120万平方米。积极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探索发展零碳建筑。


6.青海省:发布《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6月1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

《要点》提出,推进清洁供暖工程。加快海西州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建设,完成2021年度考核验收工作;年底前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445.51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0.64万平方米。(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海西州政府,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推进玛多县、兴海县、共和县、同德县、贵南县、河南县清洁供暖示范县建设,在总结既有经验的基础上,统筹电网容量、项目用地、资金支持等条件,扩大清洁供暖示范县建设范围,完成2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任务。推进共和县地热供暖改造示范项目,完成改造4.98万平方米。


7.山西省:发布《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16日,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对《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开展问卷调查的公告,征求时间于2022年7月15日截止。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燃煤发电企业应当对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开展节能降耗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对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供热改造。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散煤管理制度,逐步淘汰落后燃煤工艺和设备,推广新型燃煤器具、推行清洁取暖。


三、协会动态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召开“第五届中国供热学术年会”论文初审会

2022年6月29日,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召开“第五届中国供热学术年会”论文初审会,协会邀请了清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以及协会技术委员会的5专家组成初审专家小组,对投稿论文进行了初审。截止2022年6月15日,协会共收到个人和企业投稿475篇,在本次初审工作中,评选出326篇论文进入复审,协会预计于7月中旬召开学术论文复审会,继续开展下一轮论文的评选工作。


四、会员动态
1.北京热力:接诉即办工作荣获市级多项奖项

2022年6月7日下午,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会上对“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北京热力集团1个集体、2名个人和1个案例获得表彰:客户服务中心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丰台分公司徐燕、西城分公司孔圣凡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冬病夏治”确保居民温暖过冬》被评为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优秀案例。


2.郑州热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揭牌

2022年6月6日,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在郑州热力集团枣庄供热分公司揭牌。认定中心下设综合考务组、试题组、考评组、质量监督组、后勤保障组5个工作组,全面负责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认定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其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人社部门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示情况显示,郑州热力集团成为认定锅炉运行值班员、热力管网运行工、热力站运行工、水生产处理工4个工种,认定等级从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5个等级的供热行业唯一单位。



3.齐齐哈尔光热力:董事局主席、总裁宋佳鑫荣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22年7月6日上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隆重召开。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宋佳鑫出席大会并接受表彰,他凭借勇于创新、精心谋事、潜心干事、担当作为的为民服务情怀,以及为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民生保障供热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4.呼市城市燃热集团:举行引热入呼长输管网供热工程开工仪式

6月2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城市燃热集团举行低碳供热亚行项目——毫沁营区域集中供热工程与旗下营电厂引热入呼长输管网供热工程联合开工仪式。

据介绍,毫沁营区域集中供热工程是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大型低碳环保项目,也是呼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计划投资5.03亿元,新建毫沁营热源厂3台70WM燃气锅炉房、2台25WM电锅炉;改造三合村热源厂原有燃煤锅炉、新建2台70WM燃气锅炉房;供热管网36公里、热力站96座,新增供热能力1000万平方米。目前,改造三合村热源厂原有燃煤锅炉、新建2台70WM燃气锅炉房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已投入运行。26日开工建设的是毫沁营热源厂3台70WM燃气锅炉房、2台25WM电锅炉,以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资1.78亿元,新增供热能力560万平方米。


5.山东商和:喜获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荣誉称号

2022年6月24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公布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经过严格审核,山东商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喜获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