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一周导读

1.中欧领导人共同发布《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和《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
2.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3.国家发改委地方定价项目再减30%,供热仍由地方定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两项产品国家标准和一项产品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5.生态环保部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6.国家标准委发布《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等160项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公告
7.国家能源局下达2018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
8.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中心热网热源余热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1年)》
9.河北省印发《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10.吉林省:发布《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2016-2020年)

一周要闻
1.中欧领导人:共同发布《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和《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xinwen/2018-07/16/content_5306805.htm
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16日在北京举行。会晤后,双方发表《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双方重申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并签署《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
中欧双方有信心将应对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打造成为包括经济关系在内的中欧双边伙伴关系的主要支柱之一。双方将着重在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碳排放交易、能源效率、清洁能源、低排放交通、低排放城市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技术合作、气候和清洁能源项目投资、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2.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由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内容包括:对试点城市提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进行备案,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并进行绩效评价。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审核试点城市相关指标的评价情况;财政部负责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清洁取暖补贴资金。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807/t20180718_892653.html
《通知》明确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根据通知,在发电方面,加快放开煤电,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规范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支持放开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积极支持用电量大的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等用户进入市场。在售电方面,将履行相关程序的售电企业视同大用户参与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扩大业务范围,靠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参与竞争,支持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积极支持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参与交易。

4.国家发改委:地方定价项目再减30%,供热仍由地方定价
原文链接:http://www.ndrc.gov.cn/xwzx/xwfb/201807/t20180717_892567.html
日前,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截至6月底,除西藏、新疆外,29个省份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审定批复工作已完成。通过此轮修订,地方定价项目再削减30%。
通过这次修订,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已基本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这将有利于更加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将地方政府定价权力关进‘目录的笼子’里,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价权力边界。
此次修订进一步大幅缩减政府定价项目,将政府定价项目缩减到32项左右,保留的定价项目均具有典型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或网络型自然垄断特征,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供热、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环境保护、重要专业服务等13种(类),大部分南方省份没有供热,只有12类。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方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90/n4388791/c6266121/content.html
《指南》提出,到2020年,培育10家左右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大规模开发应用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工业设备上云取得重大突破,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方向)项目,建成平台试验测试和公共服务体系,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初步形成。《指南》包含18项任务,涉及总体要求、制定工业互联网平台标准、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管理等部分。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产品国家标准《吸收式换热器(征求意见稿)》、《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07/t20180720_236893.html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07/t20180720_236894.html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清华大学等单位起草了产品国家标准《吸收式换热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官方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等单位起草了产品国家标准《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官方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产品行业标准《建筑用电采暖散热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07/t20180720_236897.html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产品行业标准《建筑用电采暖散热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官方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8.生态环保部: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mep.gov.cn/gkml/sthjbgw/stbgth/201807/t20180717_446712.htm
为深入推进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生态环保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向生态环保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

9.国家标准委:发布《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等160项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td.sacinfo.org.cn/gnoc/queryInfo?id=3552FAA83A8C4FCA9F99A113D6572267

10.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8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zfxxgk.nea.gov.cn/auto83/201807/t20180720_3213.htm
与供热行业相关的标准列表如下:

11.生态环境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原文链接:http://www.mep.gov.cn/gkml/sthjbgw/qt/201807/t20180721_447046.htm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修改单主要修改了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
修改单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污染物按照标准状态(0℃、1个标准大气压)监测,修改为气态污染物按照参考状态(25℃、1个标准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按照实况状态(监测点的实际气温和气压)监测;二是明确要求各监测点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支持空气质量数据的对比分析。此次修改前后的标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不变。

12.国家能源局:发布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数据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18-07/13/c_137322013.htm
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第二产业用电量40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第三产业用电量8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
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22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3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223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第三产业用电量5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5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

13.中国首船亚马尔LNG经北极东北航道运抵江苏如东接收站
中俄能源合作重大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向中国供应的首船液化天然气(LNG)通过北极东北航道运抵中国石油旗下的江苏如东LNG接收站,交付给中国石油,开启了亚马尔项目向中国供应LNG的新篇章,为中国的清洁能源供应带来了新气源。


地方动态
1.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中心热网热源余热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1年)》,7亿资金支持北京中心热网热源余热利用
按照安排,北京将分4年时间建成一批余热回收项目,市政府将对这批余热回收项目加快审批流程。
方案重点任务中的余热利用项目,将列入各区当年重点推进项目,按照审批权限由项目所在区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同时,对于这些余热回收项目,市政府加大了资金支持。其中,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热源和一次管网给予30%的资金补助,同步配套建设的水蓄热项目享受同比例的资金支持。预计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增加供热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将累计支持约7亿元。

2.河北省:印发《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对“光伏+热源”供暖所需光伏发电规模应保尽保
《意见》指出,以推进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和光伏扶贫工作为重点,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00万千瓦,累计达到400万千瓦。
指导意见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积极推广“光伏+热源”供暖、因地制宜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绿色用能、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

3.吉林省:发布《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2016-2020年)》
《规划》表示鼓励建设高效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统筹规划新建火力发电项目,停止建设大型煤电机组项目;严格控制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灵活性改造热电联产机组和纯凝机组;加快智能电网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保证电网高效运行;加快淘汰现役机组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2020年全省火力发电供电煤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继续推进“气化吉林”工程,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作,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快天然气替代进度;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实施热电冷三联供;因势利导开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示范;扩展城乡居民用气、天然气燃料替代以及电力等领域应用规模。

4.石家庄市:2018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方案出台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保障能力建设,有效满足社会用气需求。
《方案》从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天然气管线建设、拓宽气源保障渠道,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需求侧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根据《方案》,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2018年气代煤任务计划,有序实施气代煤,严格按省市“双代”工作计划实施,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单位用户采暖优先实施电代煤,原则上不采用气代煤;并加快区域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采暖季前有25000立方米水容积储气调峰设施具备运行条件。

5.沈阳市:电力、供热、天然气等6大管线进入南运河地下综合管廊
目前,南运河段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正处于施工中,这是国内首条盾构挖掘的地下管廊。目前盾构施工已顺利完成八成工程量,预计年底建成试运营。建成后,南运河地下管廊分为左右两侧双洞结构,每侧管廊内分上、下两舱,整个管廊包括“热力舱”“天然气舱”“水信舱”“电力舱”,附近的给水、电力、供热、天然气、中水、通信六类管线将统一进住。可实现各管线之间互不影响,又方便对管线的统一管理和日常维护。

6.淄博市:印发实施《淄博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16.7万户,其中城区新增集中供暖6.49万户;农村地区10.21万户。2018年底,全市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
《方案》制定了相应补贴政策来保障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并采用层级申请制度,分为三步实施。第一级由村(居)、镇(街道)提出申请,第二级由区县研究确定改造户数、取暖方式、补贴标准等,制定出相应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最后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7.开封市:发布《开封市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实施方案》
《方案》计划在2018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电供暖、气供暖改造7万户,并对各县、区电供暖、气供暖年度目标任进行分解。除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以村庄(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同时,加快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和“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模式,建设一批分布式集中电供暖、小型集中式电供暖项目,在供用气双方签订供用气合同的前提下,综合利用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多种气源,重点建设燃气锅炉房等分布式供暖。
《方案》提出,对分布式集中电供暖、小型集中式电供暖项目业主按项目支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5元的财政补贴,气供暖项目按支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2元的财政补贴;对实施整村推进的分散式电供暖居民给予设备购置资金70%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