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07
1.发改委等11个部门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发改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
3.国标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5.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6.协会标准化委员会2023年年会暨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顺利召开
7.首届城市能源规划创新与实践高峰论坛在浙江温州顺利召开
8.丹麦发展合作与全球气候政策部长代表团访问北京热力
9.淄博热力入围市场监督总局国家发改委“2022年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

1.发改委等11个部门: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原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bzjss/sjdt/gzdt/202304/t20230421_354796.html
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11个部门联合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指南》明确,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发改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304/t20230407_1353356.html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自5月1日起施行,具体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和《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年版)》。
《通用大纲》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重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满足基本需求时更加关注社会效果评价;在适用上,《通用大纲》属于强制适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按照大纲进行编写,并作为项目审批的基本依据。《参考大纲》不具有强制性,属于参考适用,主要是引导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项目内部决策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编写说明》第一、二、三部分主要明确了可研大纲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原则要求。第四部分按照《通用大纲》和《参考大纲》确定框架结构,重点阐述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应编写说明。第五部分阐明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等投资决策其他手续的关系。
3.国标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原文链接:
https://www.sac.gov.cn/xw/tzgg/art/2023/art_d982168bbaaa4a51879f9b3aaad500d5.html
4月1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强化技术委员会职责、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撑保障、规范技术委员会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多方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技术委员会健康发展,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原文链接:
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3年5月5日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依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责任的落实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5.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原文链接:
http://zfxxgk.nea.gov.cn/2023-04/06/c_1310710616.htm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7.5亿吨标准煤左右,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原油稳产增产,天然气较快上产,煤炭产能维持合理水平,电力充足供应,发电装机达到27.9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3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3.1亿千瓦左右。
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质量效率稳步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左右。跨省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新设一批能源科技创新平台,短板技术装备攻关进程加快。

1.河南省:发布《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700万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16%左右。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提出,推动地热能集中供暖纳入城镇供热管网规划。推广中深层地热供暖,开展黄河滩区居民搬迁安置点地热供暖示范工程,推进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建设,打造4个千万平米中深层地热供暖集中连片示范区。扩大浅层地热利用规模,优先发展土壤源热泵,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支持地热能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公共建筑等区域供暖制冷应用。鼓励在有集中供暖需求的人口聚集区采用先进锅炉燃烧技术,发展以生物质成型燃料、农林生物质为燃料的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支持在分散供暖的农村地区,就地取材、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2.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4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力争到2023年年底,山东省推进碳金融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转型金融标准和激励机制基本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碳账户初步建设,碳信贷、碳债券、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新取得较大进展。
到2025年年底,碳资产托管、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破题并不断丰富,碳交易市场参与度有效提升;碳账户应用场景更加多样,初步搭建起集评价、融资、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碳债券融资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碳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宁夏:发布《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
4月27日,宁夏财政厅发布《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围绕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优化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高比例应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支持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发展绿色低碳金融,引导市县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综合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农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应用系统。
4.河北省:发布《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5%。“十五五”期间,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了重点行业达峰、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等3大行动,明确了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的重点行业和实施路径。
5.郑州市: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的意见》
4月2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主要指为居民住宅提供地热、空气源、中水等供暖服务的项目;坚持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供热作为补充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建设、运营和服务。
给予地热、空气源供暖服务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元/平方米和中水供暖服务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元/平方米补助。
6.武汉市:发布《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办法》重点对城市管线定义及范围、城市管线全流程管理、综合管廊建设及运营管理、管线信息统筹管理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7.石家庄市:发布《石家庄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石家庄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明确,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网和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包括年满20年的燃气管道、立管,供热管道,年满30年的供水管道和年满50年的排水管道。
2023年,全市完成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242.52公里;2024年,全市完成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55.16公里;2025年,全市完成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85.37公里。到2025年,全市累计完成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383.05公里,城市燃气管网运行安全平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率控制在18%以下,庭院管网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1.协会标准化委员会2023年年会暨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顺利召开
4月28日,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在合肥市召开“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标准化委员会2023年年会暨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协会副理事长、标委会副主任委员刘荣,协会副秘书长、标委会副主任委员牛小化,标委会主任委员杨健以及委员共计20多人参加了会议。
2022年,标准化委员会如期完成2021年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集,批准立项计划11项,完成6项团体标准出版发布工作,2项团体标准完成报批稿。另有4项团体标准升级为国标。截止目前,协会团体标准已有8项升级为国标。

4月20日-21日,由中国城镇供热协会(简称“协会”)城市能源规划专委会、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主办,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的首届城市能源规划创新与实践高峰论坛在浙江温州顺利召开。
来自国家节能中心、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研究所、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华能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太原热力集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知名专家学者、相关政府领导、各能源及供热企业代表共约300余人参与会议。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国宣布会议正式开幕,会议由协会副秘书长牛小化、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段洁仪共同主持。协会副秘书长牛小化,城市能源规划专委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付林,中共永嘉县常委、副县长陈博,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凯文对会议进行开幕致辞。会议邀请了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9名专家,围绕我国可再生能源供热发展现状、双碳目标下的能源转型及案例作专题分享。
会议还开设三场分论坛,由来自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等23名行业专家,围绕新能源、工业余热与能源规划、供热产业低碳发展技术路径、智慧供热作主题演讲。


2.哈投集团:哈投热电厂热源一分厂锅炉运行四班获评“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共青团中央、国家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通知,认定全国500个集体为2022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其中,哈投热电厂热源一分厂锅炉运行四班荣获2022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称号。五四青年节前夕,哈投集团举行授牌仪式,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郝庆多为获奖单位授牌并表示祝贺。
集团党委副书记吴琦、副总经理赵迹,哈投股份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宪军,集团团委书记迟絮,哈投热电厂相关领导及锅炉运行四班代表同志出席仪式。

4月27日,2023年辽宁五一劳动奖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锦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被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2023年辽宁五一劳动奖状” 荣誉称号!2022-2023供暖季,锦州热力取得了辽宁省供暖直通车诉求办理反馈率、按时分转率、办结率、满意率、有效回访率、复议通过率均为100%,满分六分的好成绩,供暖投诉率下降7.6%,表扬信129件、锦旗62面,全力提升百姓用热“满意度”和“幸福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22年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入围项目”名单。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凭借“基于科学计量体系下的绿色智慧供热”成功入围。该系统将各热源、首站、换热站、供热管网、用户室温等科学准确的计量基础数据和视频监控信息数据,通过光纤(VPN)、5G混合专网、NB-LOT等通讯手段,采集至公司服务器数据库,通过系统平台对供热系统的运行参数、控制效果和能耗进行全面实时监控。淄博热力在此项目的成果转化工作中,共获得国际发明专利4项,国家发明专利6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3项,软件著作权5项,参与行业标准制定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