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根据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关于下达协会团体标准<热量制备和输送过程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中热协[2023]18号)要求,团体标准《热量制备和输送过程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标准》已列入编制计划,计划编号 2023-02-C01)。该标准为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和中国制冷学会联合团体标准,由清华大学担任第一起草单位。



2023年10月20日,团体标准《热量制备和输送过程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北京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顺利召开。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江亿,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健,协会副秘书长牛小化,中国制冷学会高级会员、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宋孟杰,清华大学付林教授、夏建军副教授等参编单位的专家代表参加会议(名单附文后)。会议由夏建军副教授主持。


会上,宣布了编制组成员,组织学习标准化工作有关文件、讲解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研究经费预算及支出安排,并确定了标准的编制大纲、主要内容,明确了标准的编写分工和标准的编制进度。


会议期间,中国城镇供热协会、中国制冷学会、清华大学及其他各单位代表先后发言。


标准编制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能源、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高供热领域碳排放核算的科学性,实现节能减排、清洁高效供热。


标准的主要内容

1.总则;

2.术语;

3.单一热源直接制备热量的碳排放责任核算;

4.利用热泵冷热联供,同时制备冷量和热量的碳排放责任核算;

5.利用火电发电排出热量的碳排放责任核算;

6.回收工业余热热量的碳排放责任核算;

7.利用热泵对热量进行参数变换,提高其热量品位时,变换后热量的碳排放责任核算;

8.输送过程的热损失和输送耗能对应的碳排放责任的变化。


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适合于核算为建筑采暖和其它建筑用热、为工业生产过程用热提供热量的热源和热力输送过程所承担的碳排放责任。


标准适合于采用锅炉、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回收、各类热泵、太阳能集热等热源形式以及热量输送系统的碳排放责任核算。



编制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