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9月28日,自治区发改委就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举行媒体通报会。会上,记者了解到,本次《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修订,主要是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赋予各类市场主体的定价自主权,坚持能放开的坚决放开、能授权的坚决授权基层,共计取消政府定价项目83个,缩减幅度达到58.3%。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先后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政府保留14项定价目录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保留的定价项目主要是电力、燃气、供排水、供热、交通运输、住房、医疗服务、教育、文化、养老、殡葬、环保、环卫以及重要专业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王金豹说,这些行业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一是具有网络型自然垄断地位,二是目前具有垄断性服务特点,三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据了解,本次《定价目录》修订,强化了保基本,对于医疗、教育、养老、殡葬等重要公益性服务,合理区分基本和非基本服务,基本服务政府定价管理,推进非基本服务价格形成市场化;限垄断,对于水、电、气、交通运输等重要公用事业中的垄断环节,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条件的专业服务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2015—2016年度供暖费不下调

再过半个月,呼市将迎来供暖季。在此次《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中,供热收费项目名列其中。

近两年来,面对煤炭价格连连下跌,供暖价格却纹丝不动的情况,首府市民对下调供暖价格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在会上,记者就供暖价格是否下调的情况进行了提问。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王金豹告诉记者,从理论上来讲,煤炭价格和供热价格是联动的。2008年,对供暖费用进行了普遍上调,但是并没有调到与当时煤炭价格相匹配的程度。虽然目前煤炭价格明显下降,而2008年调整的供暖费用并没有形成供热企业的暴力现象。因此,2015—2016年度供暖费不会下调。

“目前,呼市地区参与供热的企业有100多家,有的企业盈利,有的企业亏损,每个企业经营的成本不一样,价格很难定,而供热问题单从一个企业入手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去年,针对市民的呼声,相关部门进行了成本监审,结果显示供暖费没有下调空间,主要原因在于物流、人工、水电的费用上升。”王金豹说,下一步,针对供热问题将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指导供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