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24
天气渐渐转凉,供暖的日子即将来临,各地热企陆续开始进行供暖打压试水工作。供热打压试水是通过对水路管线进行满水加压,来检查管线是否存在渗漏。打压的目的是对供暖系统管道增压,主要用于检测暖气管线的气密性和耐压强度,只有合格的受试管道才能经受热源在室外温度不断降低下,逐步的增温增压,降低供暖系统管线漏水、爆裂机率。试水能有效的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在供暖前及时发现供暖设施故障。供热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如何规定?供热运行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试水打压如何操作?CJJ 88-2014《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点击查看标准全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供热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如何规定?
CJJ 88-2014《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中明确:
1.城镇供热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设施和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及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定期进行修订。
2.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掌握供热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指标及要求。
3.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定期培训。
4.城镇供热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具备下列图表:
热源厂:热力系统和设备布置平面图、供电系统图、控制系统图及运行参数调节曲线等图表
供热管网:供热管网平面图和供热系统运行水压图等图表
热力站、泵站:站内热力系统和设备布置平面图、供热管网平面图及水压图、温度调节曲线图、供电系统图、控制系统图等图表。
5.热源厂、热力站、泵站应配置相应的实时在线监测装置。
6.能源消耗应进行计量,材料使用应进行登记。对各项生产指标应进行统计、核算、分析。
2.检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质的装置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
3.热源厂、泵站、热力站内的各种设备、管道、阀门等应着色、标识。
4.当设施或设备新投入使用或停运后重新启用时,应对设施或设备、相关附属构筑物、管道、阀门、机械及电气、自控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5.对含有易燃易爆、存储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有异味、粉尘和环境潮湿的场所应进行强制通风。
6.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和校验每年不得少于1次。蒸汽锅炉运行期间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1次手动排放检查;热水锅炉运行期间应每月对安全阀进行1次手动排放检查。
7.设备启停开关、机电设备外壳接地应保持完好。
8.设备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非本岗位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操作人员在岗期间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在设备转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当设备启动和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转动部位;
操作人员在现场启、停设备应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工况稳定后方可离开;
起重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当吊物下方危险区域有人时不得进行操作;
机体温度降至常温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清洁,且不得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机、润滑及电缆接头等部位。
9.用电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0.检查室和管沟等有限空间内的运行维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作业应制定实施方案,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气体和温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作业时应进行围档,并应设置提示和安全标志。当夜间作业时,还应设置警示灯。
严禁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用电电压不得大于 36V;当在管道内作业时,临时照明用电电压不得大于24V。当有人员在检查室和管沟内作业时,严禁使用潜水泵等其他用电设备。
地面上必须有监护人员,并应与有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严禁在有限空间内休息。
11.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有关法规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定期进行检查、更新。
供热运行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CJJ88-2014《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中规定:
1.大修或改造,以及停运1年以上或连续运行6年以上的锅炉,运行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2.新装、改装、移装及大修锅炉运行前,应进行烘、煮炉。长期停运、季节性使用的锅炉运行前应烘炉。
3.季节性使用的锅炉运行前,应对锅炉和辅助设备进行检查。
4.燃煤锅炉本体和燃烧设备内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水分离器、隔板等部件应齐全完好,连续排污管、定期排污管、进水管及仪表管等应通畅;
锅筒(锅壳、炉胆和封头等)、集箱及受热面管子内的污垢、杂物等应清理干净,无缺陷和遗留物;
炉膛内部应无结焦、积灰及杂物,炉墙、炉拱及隔火墙应完整严密;
水冷壁管、对流管束外表面应无缺陷、积灰、结焦及烟垢;
内部检查合格后,人孔、手孔应密封严密。
5.燃煤锅炉本体和燃烧设备外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锅炉的支、吊架应完好;
风道及烟道内的积灰应清除干净。调节门、挡板应完整严密,开关应灵活,启闭指示应准确;
锅炉外部炉墙及保温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孔和人孔等装置应完整齐全,并应关闭严密;
辅助受热面的过热器、省煤器及空气预热器内应无异物,各手孔应密闭;
汽水管道的蒸汽、给水、进水、疏水、排污管道应畅通,阀门应完好,开关应灵活;
燃烧设备的机械传动系统各回转部分应润滑良好。炉排应无严重变形和损伤,机械传动装置和给煤机试运转应正常;
平台、扶梯、围栏和照明及消防设施应完好。工作场地和设备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
6.燃气锅炉内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炉墙、锅炉受热面、看火孔应完好,不应出现裂缝和1穿孔;
燃烧器应完好;
汽包靠近炉烟侧和各焊口或胀口处应无鼓包、裂纹等现象;
汽包外壁和水位计、压力表等相连接的管子接头处应无堵塞;
汽包内的进水装置、汽水分离装置和排污装置安装位置应正确,连接应牢固。
7.燃气锅炉外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燃烧室及烟道接缝处应无漏风;
看火孔、人孔门应关闭严密;
防爆门装设应正确;
风门和挡板开关转动应灵活,指示应正确。
8.风机、水泵,输煤、除渣设备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内应无杂物;
地脚螺栓应紧固;
轴承润滑油油质应合格,油量应正常;
冷却水系统应畅通;
电机接地线应牢固可靠;
传动装置外露部分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9.锅炉安全附件、仪表及自控设备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排污阀,超温、超压报警及自动连锁装置应完好;
蒸汽锅炉的水位计、燃气锅炉燃烧器气动阀门、燃气泄漏、熄火保护等安全附件和仪表应完好,并应校验合格;
二次仪表、流量计、热量计等计量仪表及自控设备应完整,信号应准确,通讯应畅通、可靠。
10.锅炉辅助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处理设备应完好,调控应灵活;
除尘脱硫设备应完好严密;
除污器应畅通,阀门开关应灵活;
设备就地事故开关应可靠。
11.锅炉试运行前,锅炉、辅助设备、电气、仪表以及监控系统等应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12.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蒸汽锅炉:
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符合表3.2.12的规定;
锅炉上应有一个安全阀按表3.2.12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对有过热器的锅炉,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应按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

热水锅炉:
热水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10倍工作压力,且不小于工作压力+0.07MPa;1.12倍工作压力,且不小于工作压力十0.10MPa;
锅炉上应有一个安全阀按较低的压力进行整定;
工作压力应为安全阀直接连接部件的工作压力。
13.风机、水泵、输煤机、除渣机等传动机械运行前应进行单机试运行和不少于2h联动试运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运转时应无异常振动,不得有卡涩及撞击等现象;
电机的电流应正常;
运转方向应正确
各种机械传动部件运转应平稳;
水泵密封处不得有渗漏现象;
滚动轴承温度不得大于80℃,滑动轴承温度不得大于60℃;
轴承径向振幅应符合表 3.2.13 的规定:

14.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超温报警器、排污阀等主要附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5.燃气锅炉的燃气报警、熄火保护、连锁保护装置运行前,应经检验合格。
16.燃气系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燃气管线外观应良好,不得有泄漏;
计量仪表应准确;
点火装置、燃烧器应完好;
快速切断阀动作应正常、安全有效;
安全装置应完好;
调压装置工作应正常,燃气压力应符合要求
运行准备:
1.供热管网投人运行前应编制运行方案。
2.新建、改扩建的供热管网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清洗、吹扫、验收,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的有关规定执行。
3.供热管网投入运行前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阀门应灵活可靠,状态应符合要求,泄水及排气阀应严密;
仪表应齐全、准确,安全装置应可靠、有效;
水处理及补水设备应具备运行条件;
支架、卡板、滑动支架应牢固可靠;
检查室内应无积水、杂物;
井盖应齐全、完好;
爬梯、护圈、操作台及护栏应完好。
1.泵站与热力站运行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气设施工作环境应干燥无灰尘;
阀门应开关灵活、无泄漏,除污器应无堵塞;
仪器和仪表应齐全、有效;
水处理及补水设备应运转正常;
当水泵空载运行时,进口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
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换热器的状态应正常。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启动设备,已启动的设备应停止:
换热器及其他附属设施发生泄漏;
循环泵、补水泵盘车卡涩,扫膛或机械密封处泄漏;
电动机绝缘不良、保护接地不正常、振动和轴承温度大于规定值;
泵内无水;
供水或供电不正常;
定压设备定压不准确,不能按要求启停;
各种保护装置不能正常投入工作;
除污器严重堵塞。
1.在运行前应对系统中的阀门、过滤器、管道、各种连接件、散热器及保温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系统进行检修、清堵、清洗、试压,应经供热单位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技术文件后方可并网。
2.供热单位应即时处理热用户发现的问题,系统启动前所有问题应处理完毕。
试水打压如何操作?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中规定:
压力试验
1.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强度试验压力应为1.5倍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6MPa;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1.25倍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6MPa;
当设备有特殊要求时,试验压力应按产品说明书或根据设备性质确定;
开式设备应进行满水试验,以无渗漏为合格。
2.压力试验应按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的顺序进行,试验介质宜采用清洁水。
3.压力试验前,焊接质量外观和无损检验应合格
4.安全阀的爆破片与仪表组件等应拆除或已加盲板隔离。加盲板处应有明显的标记,并应做记录。安全阀应处于全开,填料应密实。
5.压力试验应编制试验方案,并应报有关单位审批。试验前应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6.压力试验前应划定试验区、设置安全标志。在整个试验过程应有专人值守,无关人员不得进人试验区。
7.站内、检查室和沟槽中应有可靠的排水系统。试验现场应进行清理,具备检查的条件。
8.强度试验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强度试验应在试验段内的管道接口防腐、保温及设备安装前进行。
管道安装使用的材料、设备资料应齐全。
管道自由端的临时加固装置应安装完成,并应经设计核算与检查确认安全可靠。试验管道与其他管线应用盲板或采取其他措施隔开,不得影响其他系统的安全。
试验用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其精度不得小于1.0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2倍,数量不得少于2块,并应分别安装在试验泵出口和试验系统末端。
9.严密性试验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严密性试验应在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后进行。压力试验长度宜为一个完整的设计施工段。
试验用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其精度不得小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2倍,数量不得少于2块,并应分别安装在试验泵出口和试验系统末端。
横向型、铰接型补偿器在严密性试验前不宜进行预变位。
管道各种支架已安装调整完毕,固定支架的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回填土及填充物已满足设计要求。
管道自由端的临时加固装置已安装完成,并经设计核算与检查确认安全可靠。试验管道与无关系统应采用盲板或采取其他措施隔开,不得影响其他系统的安全。
10.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管道充水时应将管道及设备中的空气排尽。
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有防冻措施。
当运行管道与压力试验管道之间的温度差大于100℃时应根据传热量对压力试验的影响采取运行管道和试验管道安全的措施。
地面高差较大的管道,试验介质的静压应计人试验压力中。热水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以最高点的压力为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大于管道及设备能承受的额定压力。
压力试验方法和合格判定应符合表8.1.10的规定。

11.试验过程中发现渗漏时,不得带压处理。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12.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排尽管内积水、拆除试验用临时加固装置。排水时不得形成负压,试验用水应排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
13.压力试验合格后应填写供热管道水压试验记录、设备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表A.0.28和表A.0.29的规定进行记录。
以下是附录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