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01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3.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确保发电供热用煤特别是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
4.住建部召开北方采暖地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视频会议
5.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
6.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
7.民政部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
8.住建部发布《盾构隧道工程设计标准》等多项国家标准
9.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相关措施,确保冬季取暖用煤
10.各地会员供热企业备战今冬供暖,做好能源保供工作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21-10/24/content_5644613.htm
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在北方城镇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核电余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
2.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0/26/content_5644984.htm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严寒、寒冷地区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稳妥开展核能供热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夏热冬冷地区科学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洁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3.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确保发电供热用煤特别是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加强民生用气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premier/2021-10/08/content_5641406.htm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
会议强调,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保”的重要内容。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好群众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确保发电供热用煤特别是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加强民生用气供应,适时组织“南气北上”增加北方地区取暖用气。
会议指出,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加强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
4.国家能源委:10月9日召开会议要求纠正“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确保北方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premier/2021-10/11/content_5641907.htm
10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部署能源改革发展工作,审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
李克强指出,要针对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优化煤炭产能布局,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继续有序淘汰落后煤电。从实际出发,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确保北方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改造,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不断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5.国家发改委:召开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fzggw/jgsj/yxj/sjdt/202110/t20211019_1300082_ext.html
10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研究安排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各项重点工作。
会议提出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中央企业要发挥保供稳价带头作用,重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用煤需要,多签中长期合同,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煤炭价格,带头降低市场交易煤价。全力保障火电机组高比例开机、高负荷出力,促进水电、核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多发满发。科学组织实施有序用电,首先限制“两高”项目用电、特别是要坚决限制落后产能的高耗能项目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6.住建部:召开北方采暖地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视频会议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583WegcLpar3KsKDGfG4Qg
10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北方采暖地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上一采暖期城镇供热采暖工作,部署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抓实抓细抓好今冬明春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采暖的各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切实做好预警预判工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报告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统筹谋划,千方百计保障燃料供应,利用好党中央、国务院创造的有利条件,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
7.国家税务总局: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
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24/c5169884/content.html
近期,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成立电力保供专项工作协调小组,专门制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 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加大相关行业性、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
税务部门积极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纾困解难,全力服务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逐户摸排煤电和供热企业经营和税收情况,细致梳理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清单,上门开展“一对一”宣传辅导,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减、退、缓”税办理程序和资料报送,确保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应缓尽缓。
8.国家发改委、国家铁路集团:加大对发电供热煤炭运输保障工作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09/t20210929_1298126_ext.html
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铁路运力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在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中将保障铁路运力作为重要内容;做好对补签电煤中长期合同的运力保障;联动提高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线路的铁路运输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发电供热煤炭运输的倾斜力度;健全发电供热煤炭运输应急保供机制。
9.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10/t20211012_1299462.html?code=&state=123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还要求各地要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
《通知》明确,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
《通知》指出,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10.国家发改委:征求《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原文链接:
https://hd.ndrc.gov.cn/yjzx/yjzx_add_wap.jsp?SiteId=370
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拟从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遏制违规投标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六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
11.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10/t20211021_1300584.html?code=&state=123
近日,为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全国“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通过能效约束,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明确提出了2025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提升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的目标,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实现节能降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
12.生态环保部:部署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原文链接:
https://www.mee.gov.cn/ywdt/zbft/202109/t20210924_952851.shtml
9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部署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城市层面,选取唐山、太原、上海、杭州、盘锦、南通等16个城市,分基础试点、综合试点和海洋试点三类,开展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
重点行业层面,选择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和废弃物处理五类重点行业,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宝武、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光大环境等11个集团公司开展温室气体试点监测。
13.国务院安委办等:印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110/t20211009_399738.shtml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下发通知,部署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经验做法,要求切实提高城市防控重大风险与突发事件的能力,从本质上提升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通知确定合肥、沈阳、南京、青岛、深圳、成都、西安、东营、洛阳、宜昌、常德、佛山、南宁、遵义、北京通州、上海浦东新区、上海黄浦、上海松江等18个城市(区)作为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通知》指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初步完成对辖区内燃气、供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城市洪涝等安全监测感知网络覆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第二阶段,持续拓展监测预警范围,完善监测预警运行机制,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备、业务健全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14.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21-10/10/content_5641727.htm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指出,到2025年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更加优化,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
《纲要》提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15.民政部: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
原文链接:
http://www.mca.gov.cn/article/xw/tzgg/202110/20211000037062.shtml
10月8日,民政部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我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安排。
《规划》部署了“十四五”时期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二是完善社会组织法律制度;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四是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五是提升社会组织执法水平;六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七是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八是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16.住建部:发布《盾构隧道工程设计标准》等多项国家标准
(1)《盾构隧道工程设计标准》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0/t20211025_252037.html
标准编号为GB/T51438-2021,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燃气、热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行业盾构隧道的新建工程设计。
(2)《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标准编号为GB55016-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中辅助办公类建筑的声环境、光环境、建筑热工及室内空气质量的设计、检测及验收必须执行本规范。
(3)《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标准编号为GB55022-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既有建筑的维护与改造必须执行本规范。
(4)《工程勘察通用规范》
标准编号为GB55017-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勘察必须执行本规范。
(5)《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标准编号为GB55018-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测量必须执行本规范。
17.我国自主研发的首套10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并网发电
原文链接:
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45Gsrt9O4dA
日前,我国自主研发的首套10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经过4000个小时的试验运行,在贵州毕节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国在电力储能技术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
空气储能系统在夜间用电负荷低谷时,用电把空气压缩储存起来,在白天用电高峰时,再将高压空气释放出来带动发电机发电。10兆瓦储能系统每天最多能发4万度的电,相当于3000户家庭一天的用电量。起到了电网调峰的作用。

1.山西省:多措施确保煤矿增产保供期间安全生产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矿增产保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做好增产保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将煤矿生产组织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严厉打击煤矿以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停产整顿矿、长期停产停工矿、技改重组矿、即将关闭矿、大班次矿和保供井工煤矿等6类矿井盲目冒险作业。
2.内蒙古:72处煤矿开始扩增产能,接下7706万吨保供大单
10月10日下午,在鄂尔多斯市举行的落实国家煤炭增产保供任务中长期合同签订会上,鄂尔多斯市的40家煤炭企业与对口保供的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等18个省区市,63家煤炭企业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6个区内盟市,分别签订了四季度煤炭中长期保供合同。另有15家煤炭企业与该市的5个旗区签订了冬季取暖用煤保供协议。共签订保供合同(协议)供煤总量7706万吨。
3.内蒙古: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有序开展“煤改电”工作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有序开展“煤改电”工作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供暖方式。
《通知》要求,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拓宽清洁供暖渠道。将地热供暖、太阳能供暖、生物质供暖、天然气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作为清洁燃煤之外的重要供暖方式,科学规划确定适本地区的清洁供暖方式。要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尊重群众意愿,科学研判“煤改电”工程的采暖成本和供热效果,以清洁高效、成本可控为原则,确定适合本地区建设改造的标准和范围,坚决杜绝脱离自身实际承受能力、一哄而上、盲目建设、负债改造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4.山东省: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日前,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5.北京市:供热系统28日 “点火调试”,遇冷空气升温运行
为做好今冬明春冬季供暖工作,让市民温暖过冬,提升幸福感、获得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北京市将于10月28日开始进行供热系统点火调试。在供热系统点火调试期间,各供热单位将加强对供热设施的巡检和调试,及时解决系统跑冒滴漏和系统平衡问题,提前为正式供热做好准备;同时,遇冷空气、夜间低温时段可升温运行。调试期间,将结合气象会商情况,根据气温变化,确定正式供热时间,随时转为正式供热。
6.天津市: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2021-2022采暖期于2021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全市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已就绪,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委、各供热企业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今冬供热民生保障工作。

1.各地会员供热企业备战今冬供暖,做好能源保供工作
为做好今冬采暖期供热保障工作,实现安全、准时、达标供热,北京热力、长热集团、吉林热力、沈阳惠天、天津能源、唐山热力、承德热力、郑州热力、太原热力、西安热力、赤峰富龙热力、兰州热力、乌鲁木齐热力、合肥热电、济南能源、哈尔滨哈投投资、齐齐哈尔阳光热力、威立雅(佳木斯)城市供热、牡丹江热电、鸡西热力、秦皇岛热力、石家庄华电供热、青岛能源、呼和浩特富泰热力、包头热力、呼市城发供热、新疆天富能源、新疆广汇热力、大庆热力、洛阳热力、中环寰慧、淄博热力、泰安泰山城区热力、锦州热力、营口热电、沧州热力、枣庄热力、京能大同热力、西宁城达供热、库尔勒新隆热力、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辽源热力、长春供热、山东聚源热力、宁夏电投热力、濮阳热力、天津滨海新区供热、秦皇岛富阳热力、包头华融热力、北京北燃热力、嫩江盛烨热电、唐山曹妃甸热力、阳泉热力已进入供热季备战状态。
2.济南热力集团:打响冬季“双气”保卫战
10月26日,济南能源集团召开2021-2022年冬季双气保供迎峰动员会,系统总结双气保供准备期工作,对即将到来的运行季高峰进行誓师动员。
会上,济南热力、山东济华、济南能源工程集团负责人做表态发言,表示将立足3.14亿平方米供热主战场,充分发扬“能源铁军”精神,敢打必胜、决战决胜,坚决打赢冬季保供“济南战役”,切实保障171万户热力用户、210万户燃气用户冬季正常用热、用气。

3.中国建研院: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0月18日,中国建研院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在平顶山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建立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赵文峰,中国建研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许杰峰出席并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平顶山市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发挥资源优势互补,在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空间规划、城市更新、零碳社区、近零能耗建筑、新农村建设、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屋顶光伏、智慧清洁供暖等发展领域。

4.煤热院:荣获第十届“书香北京评选优秀企业”
由北京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第十届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书香企业评选结果揭晓,煤热院荣获“书香北京评选优秀企业”。多年来,煤热院重视阅读对员工的提升作用,已积累社科类、人文类实体藏书800余册;近三年储备技术类图书1231本,面向院内员工发放技术类期刊近4000余册;根据员工兴趣爱好,集体订阅各类报刊杂志,年发放量万余份。

5.华通热力:荣获“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为表彰在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北京市政府对149个单位授予了“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华通热力凭借在人才获取、人才培养、人才稳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被授予了此项荣誉。
